2006年11月2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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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摔死与反装车闸有关
宁波一超市被判赔偿14万余元
景致

  本报讯  宁波鄞州区瞻岐华联超市出售的东洋之花自行车,前刹闸把在左,后刹闸把在右,当地五年级学生小明(化名)骑这辆自行车时摔死了。正是由于这辆自行车刹车把手安装与普通自行车刚好相反,11月21日,鄞州法院判决该超市需向小明父母赔偿14万余元。
  今年7月7日,小明的外婆在瞻岐华联超市为期末考试成绩较好的外孙买了一辆自行车作为奖励。7月18日下午2点多,小明和几个同学骑车在瞻岐镇慧日健身运动公园玩耍时,连人带车摔下了公园一侧的溪滩,家长闻讯赶到,把小明送进了当地医院,但半小时后医院宣告小明死亡。
  小明的父母后来发现,小明骑的自行车前后刹车安反了。小明父母向鄞州区法院提供的1996年国家对自行车的强制标准显示,正确的自行车手闸安装位置应该是:前闸把在右,后闸把在左。而出事的自行车正好安装反了。小明父母结合小明出事时旁边同学的陈述认为,正是由于这一安反了的车闸,使小明制动反应产生了误差,导致车闸制动有误,结果冲下了公园的溪滩,闹出了人命。因此,超市要为小明的死承担责任,但瞻岐华联超市并不认同这一说法。
  今年8月22日,小明父母委托宁波红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向鄞州法院起诉,要求华联超市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约20万元。前天,鄞州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后认为,除出事自行车闸把手错装外,该超市待售的其他自行车闸把手也都装错了,违反了国家有关标准,因此,原告诉被告销售的自行车有质量问题成立,自行车的刹车质量与事故发生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由于骑车人经验不足、遇险处置不当以及原告作为监护人对不满12周岁的骑车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与事故的发生也存在因果关系,故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109340元、丧葬费8355元、精神抚慰金28000元,共计14万余元。诉讼费由双方分摊。
  据悉,对该判决,原告和被告均不服,都表示要提出上诉。